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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研究生开具婚育证明所需材料及须知

创建时间:  2014/11/16  郭慧梅   浏览次数:   返回

一、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未婚学生办理婚育证明流程:

1、登陆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dwygb.shu.edu.cn),在"文件下载"一栏下载并填写《上海大学婚育情况证明表》;

2、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3、携带《上海大学婚育情况证明表》、《户籍证明》(在有效期一个月内)、学生证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宝山校区A400学生事务中心3号窗口(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后,齐全方可开具婚育证明,请自备复印件各一份留存校计生办。

二、迁入学校集体户口已婚学生办理婚育证明流程:

1、登陆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dwygb.shu.edu.cn),在"文件下载"一栏下载并填写《上海大学婚育情况证明表》;

2、本人的结婚证书(离异者请携带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在有效期一个月内)、学生证。如已育,另请携带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已办理)。

4、携带《上海大学婚育情况证明表》和上述相关证明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宝山校区A400学生事务中心3号窗口(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后,齐全方可开具婚育证明,请自备复印件各一份留存校计生办。

备注:

1、如遇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021-66133049

2、婚育证明必须由本人前来办理。

办理时间和地点:

1、宝山校区:

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00时,下午100400时;

周五,上午8001100时,下午100300时。

办理地点:上海大学校医院A313室;

电话:66133049

2、延长校区:

每周一、周三,上午8001100时,下午100400时;

地点:西小楼一楼计划生育办公室(西门保卫处对过);

电话:56331148

3、嘉定校区:

每周二、周四,上午8001100时,下午100400时;

办理地点:校医院第二门诊部底楼计划生育办公室;

电话:69982553

链接:

1上海大学婚育情况证明表

2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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