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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级高分子研究生党支部组织“新宪法学习解读”支部生活

创建时间:  2018/12/06  王若枫   浏览次数:   返回

2018 年12月3日上午,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18级材料学院高分子材料系研究生党支部在嘉定校区一教211室展开了以"新宪法学习解读"为主题的组织生活,20余名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参与了本次学习活动。此次主题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同学们对国家根本大法的深入学习与理解,了解掌握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支部中形成弘扬宪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氛围。活动由支部书记彭磊主持。
今年3月11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3月1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主席面对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面对13亿人民,庄严进行宪法宣誓。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最高领导人首次进行宪法宣誓,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带头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恪守宪法的高度政治自觉,充分体现了国家领袖对宪法的尊重、对人民的尊重。作为大学生党员,当时还处于大四的支部同学们也在电视机前看到了这一神圣时刻,同学们充分意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宪法,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自新宪法颁布实施以来,我校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学习,掀起了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让宪法精神传遍上大。学习开始前几天,同学们人手拿到了一本由学校团委下发的宪法读本,并认真进行阅读与预热。本次学习从先前四次宪法修改的背景、宪法修改的意义、本次宪法修改的原则与要求、筑牢奋进新时代的宪法根基和宪法修改内容学习五个方面展开,宪法的修改历程体现着鲜明的时代特征,也代表着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全体中国人民戮力同心,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共同奋斗的过程。此外,本次宪法的修改严格遵循"四个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和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四个原则"为这次宪法修改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最后,同学们还对宪法修改的具体内容进行学习,并将《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与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十三届人大会上庄严进行宪法宣誓联系起来,充分意识到国家根本大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另外,同学们还对《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增加的"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自身的学习与生活相联系,纷纷表示要做好党员表率作用,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开展本次"新宪法学习解读"主题学习活动,同学们对宪法修改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一致表示要坚决提高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到维护宪法权威、恪守宪法原则、捍卫宪法尊严,坚决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此次学习活动营造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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