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日,也是我校第26届宪法宣传周。12月4日晚上6点在宝山校区Aj103教室,上海大学第26届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主题讲座活动,邀请了我校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李建勇为上大师生代表带来"构建法治中国,维护宪法权威"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校法务办副主任田先纲主持,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李凤章教授及100多名师生代表聆听了本次讲座。
学术讲座的整个过程中,李教授讲述的内容十分的丰富,分别从十一个方面来为同学们讲述了构建法治中国,维护宪法权威的内容。首先,李教授提出了构建法治国家的背景,指出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继续深化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要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提出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之后,李教授为大家详细讲解了法治与法制概念的区别,主要解说了"法制"指的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总称,它指的是一种静态的法律制度,是法律的立法体系(立法形态)和法律的实施工具体系(物质形态,包括法院和监狱等)的总称。而"法治"强调的是法律治理的过程和状态。但有了法制不等于就自动的实现了法治,良好而又完备的法律制度才是实现法治的前提。之后,李教授又为大家介绍了法治国家的基本要素,其中具体包括了:有一个能够反映人民意志和利益的立法机关及有一套良法体系;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司法人员公正独立的司法;广大公民普遍自觉地守法;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特别是高级官员在法律的适用上)。之后,李教授为各位同学又详细讲解了宪治的核心是制约公权力和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其中,李教授特地强调了党的领导确保政治方向;但不是说党有超越于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的领导是指党领导我们制定宪法和法律,也带领我们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党员干部要成为尊重、信仰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为了大家能更好的理解中国法治化的进程,接下来李教授又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我国法治化的进程,其中包括了第一个阶段主要为经济学时代,时间从1979年到1998年。第二个阶段主要为法学时代,时间从1999年到2018年。第三个阶段主要为社会学时代。时间从2019年-2038年。和第四个阶段主要为政治学时代。时间从2039年-2058年。之后,李教授又为大家介绍了目前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以及我国现行宪法已经具有了现代宪法普遍具有的基本原则。其中,我国已有的原则包括了人民主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和法治原则。李教授不仅为大家介绍了现阶段的现状和问题,更进一步提出了维护宪法权威的具体建议和措施,其中包括了建议全国人大要继续完善宪法监督机制和违宪审查制度,建立相应的司法追究体系;制定我国的阳光法律体系;凸显宪法日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在执法和司法上一律人人平等;进一步淡化司法体制中的行政色彩。最后,李教授还提出了要从公民自身出发,提出了维护宪法权威公民必需具备的法律素质和培育和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途径。李教授总结道构建法治国家必须强调宪法和法律至上。需要从小培养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守法的程度与法律意识,使公民的法律意识内化成自觉的守法行动。
这次的活动中,李教授倾囊相授让同学们受益匪浅,在之后的互动环节中更是加强了师生之间的交流。通过这次的活动,加强了同学们对宪法权威的认识,认识到了构建法治中国之路漫长而艰难,更是要从同学们每个人做起培养自身的宪法意识,并且让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内化成自觉的守法行动。
法务办、法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