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二个宪法日,为了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法学院于本周五(12月4日)中午11点到1点在益新食堂门口开展了宪法周宣传活动。
本次宪法宣传周主题是"秉承宪法精神,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上海"。此次活动由上海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法学院青年法律志愿服务团(以下简称"青法团")主要负责。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仲钢、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卢欣等学院领导到活动现场指导工作。
活动主要形式包括宣传海报,分发有关宪法知识的传单,进行宪法的讲解说明,同时,法学院的兰跃军、包远寒等老师还亲临活动现场为同学们提供了法律咨询,帮助解答同学心中的疑问和困惑。
之所以将12月4日确定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它增强了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加强了宪法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保障。
通过这次宪法宣传周活动,同学们深刻地理解到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是对党和国家实现依法治国坚强政治决心的一个展示,说明了党和政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问题上是严肃、真诚且坚定的。可以说,这次活动很好地弘扬了法治精神,发扬了社会主义价值观,让同学们认识到宪法意识的培养对于自己人格健全的重要意义所在,使宪法意识真正成为同学们人格心理结构中必不可少的主体意识。
法学院青年法律志愿者服务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