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6日晚,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现担任苏州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的李晓明教授作为主讲人,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讲座在赵辉老师的主持下进行。李教授用他富有激情的语调,以及对中国刑法深刻的见解,为大家展现了我国刑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演讲的第一部分,教授先进行对讲座题目的解释,说明了"阶段理论"作为一种方法,对于我们同学来说,不管是今后就业还是现在的研究,都要用到这种方法。教授强调,论文的写作一定要与研究的方法,这应该起到研究工作的主线作用。接下来,教授对现阶段刑法解释上存在的两大争议即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展开详细的分析,并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教授认为,应根据历史发展来分析,立足当前我国的发展阶段,认清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再选择使用何种解释论。
演讲的第二部分,教授梳理并详细展开说明了近几年来发生在刑法学界的几件事情。其中包括:1、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问题。2、刑事诉讼法再修改问题。3、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4、雷洋案中案的悄无声息问题。5、关于快播案的非正常状态。6、两院三部解释的重新表态问题。教授在分析完以上六个事件后为我们总结出了他所得到的启示,即我国刑法点典蓝本还是陈旧和滞后的;我国的司法理念还是停滞不前的;司法改革存在单一的问题。
演讲的第三部分,李教授首先为我们简要回顾了我国刑法,也就是我国刑法的过去。接着梳理了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发展阶段问题,也就是我国刑法的现在。最后展望了我国刑法的体系以及走向,也就是我国刑法的未来。
最后,同学们积极提问,李教授都一一做了详细的解答。法学院的同学们积极参加了此次活动,现场氛围活跃。
法学院研究生新媒体团队
肖紫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