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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使命,德法兼修——记法学院“法律的真谛是实践,校园普法宣传进校园”宣传活动

创建时间:  2017/05/15  李棣森   浏览次数:   返回

        5月9日中午11时,由上海大学法学院主办,上海大学法学院青团临时党支部和上海大学社区管理部校内T1楼承办的"法律的真谛是实践,校园普法宣传进校园"宣传活动在宝山校区益新食堂举行。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校园贷法律宣传"。为此,法学院的同学们准备了宣传海报和黑板,制作了精美的明信片,同时还提供了签名板供关注的同学签名,活动形式多样,吸引了络绎不绝的同学们驻足参与。

        "校园贷"于近两年兴起,由于市场的不成熟,一些不规范的"校园贷"平台违规发放贷款,放松审核标准,提高贷款利率,致使一些超前消费的大学生错估了自己的还款能力,无法及时还款,欠款越来越多,最终给自己以及家庭带来了惨痛的后果。另外,一些违法的"校园贷"平台使用"裸条"等非法的贷款方式,不仅违法了法律,同时也对大学生的身心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比如2016年3月,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大学生,用自己身份以及冒用同学的身份,从不同的校园金融平台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高达数十万元,当无力偿还时跳楼自杀;2017年4月11日下午2时许,在泉州城东一高校旁的学生街某宾馆,厦门华厦学院大二在校女学生如梦(化名),因卷入"校园贷",不堪还债压力和催债电话骚扰,选择自杀。这些血淋淋的事实警醒着法学院师生,以法律人的思维理性分析"校园贷"的危害,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法律人之所能,通过宣传活动使身边的在校大学生们警惕"校园贷",认清贷款消费应该结合自己的还款能力的现实,不要让一时贷款消费的快感带来悔恨终生的后果。 在本次活动中,法学院的宣传志愿者们向来往的同学发放明信片,细心向同学们讲解"校园贷"的危害,让同学们理性看待"校园贷",提高自己的"财商",做出符合自身情况的消费行为。另外,活动还积极倡导同学们在签名板上进行签名,以此深化宣传活动的的积极影响,让同学们深入理解"校园贷"可能带来的危害,从而理性的做出自己的消费选择。

法学院研究生新媒体团队 孙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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