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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研究生)评审通知

创建时间:  2016/03/30  王作文   浏览次数:   返回

为纪念我国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社会活动家,上海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创始人费孝通先生,继承和弘扬费孝通先生的学术思想和学术精神,设立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
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用于奖励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刻苦钻研、开拓创新、成绩优异、有一定科研潜质的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专业的上海大学全日制在校的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
奖励名额:每年奖励名额5人,其中本科生2人,研究生3人
奖励金额:5000元/人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优良;
2、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3、在专业研究领域中有突出表现;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本学年在以下方面有获奖或突出表现,在评奖中予以优先考虑:(均需相关的证明或证书)
(1)在全国、省部级、直辖市各类竞赛中获奖;
(2)担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各方普遍认可;
(3)具有某项突出的专特长;
(4)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创建、科技发明、社会实践等)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4月5日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递交材料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2、4月15日前: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产生推荐名单并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4月18日前:1)学院依据初评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填写相关推荐理由。2)各学院将申请表(单份)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单份)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行政楼411)。
4、4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5、5月上旬:学校进行公示。
6、相关表格:请申请人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关于我们-下载专区(表格为研究生、本科生通用)。
 
 
上海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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