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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18-2019学年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9/11/21  胡晨   浏览次数:   返回

为纪念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社会活动家,上海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创始人费孝通先生,继承和弘扬费孝通先生的学术思想和学术精神,设立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

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用于奖励热爱祖国、积极投身国家现代化建设、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刻苦钻研、开拓创新、成绩优异、有一定科研潜质的上海大学全日制在校的社会学和人类学、经济学、历史学专业学生(本科生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机构设置

奖励名额:每年奖励名额6人,其中本科生3人,研究生3

奖励金额:5000/

三、机构设置及相关

2018年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评审办公室设在社会学院,奖学金由获奖学生所在学院自筹发放,荣誉证书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本科生)代章印发。

四、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优良;

2、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3、在专业研究领域中有突出表现;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本学年在以下方面有获奖或突出表现,在评奖中予以优先考虑:(均需相关的证明或证书)

1)在全国、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奖;

2)担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各方普遍认可;

3)具有某项突出的专特长;

4)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创建、科技发明、社会实践等)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1120日-1127日:学生填写《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向学院递交。

21128日-125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产生推荐名单并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1261600前:

各学院将申请表(单份)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单份)、及汇总表交费孝通教育奖学金评审办公室(社会学院131  刘娇蕾老师 66137113)。

412月中旬:费孝通教育奖学金评审办公室(社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512月下旬:全校公示。

6、相关表格见附件。

 

 

费孝通奖学金评审办公室

(社会学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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