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下午,上海研究院"法学前沿"系列课程第四讲在校本部东区社科大楼208室顺利开讲。此次讲座邀请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伦理学学科首席研究员孙春晨教授,为大家带来题为"人权研究的人类学视域"的主题讲座。讲座由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副主任陶倩教授主持。
孙春晨教授指出,人权是当代法学和伦理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人权及人权的普遍性被法学和伦理学研究者视为当然的理论前提和论证支点。从人类学视域研究人权,将抽象的普遍人权置于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中来认识和理解,能够拓展人权的丰富内涵,并为人权的实现提供恰当的可行路径。在孙春晨看来,人权普遍性主要表现在人权主体、人权内容、人权义务主体的普遍性等三个方面。而人权之所以具有普遍性是因为每个人都是自由和平等的个体,人权是全人类共有的利益。孙春晨教授指出,当前人权普遍性存在着现实困境,比如解释力的弱化、过分强调人权的普遍性,这些问题导致了一系列错误的人权政策。
在人权研究方面,孙春晨教授指出,首先,要以人类学文化多样性的学术立场来研究人权。由于人权观念、人权标准和人权保护都是与特定社会群体的历史生活相联系的,它们是具有历史性特征的存在物,所以人权研究必须要坚持历史主义的态度。其次,人权研究要坚持整体观。要将人权概念放在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中来理解。但现实生活中,人权的实际享有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比如父子、兄弟之间,他们都拥有抽象地基本人权,但因为身份的不同,他们又享有着不同的具体权利,不可能做到绝对的权利平等。
最后,孙春晨教授结合具体实践案例向我们介绍了人类学的"深描"方法。
他指出,用"深描"方法研究人权,就是要对某一具体的人权所涉及的生活事项和特定情景进行文化解释,将个体的生活经验转化为有关人权的道德叙事,这种方法可以展示人权受具体的文化样态或约束或支持的现实场景,从而揭示影响人权发展和变化的复杂社会机制,打破人权问题上的西方中心主义,显现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多样化的人权观念和保障人权的地方性路径。
讲座结束后,陶倩教授对讲座进行总结。她指出通过这场讲座给了大家很多方法论的启示,比如深描、实证研究等方法。伦理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是互相补充、互相吸纳的,要相互借鉴吸收。孙春晨教授对同学提出的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解答,使大家对人类学视域下的人权问题有了新的理解,收获颇丰。
2017级硕士研究生王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