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总体国家安全观,确立了国家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求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为全面贯彻国家安全法实施,提升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培养青年自觉投身国家安全使命感,有效防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我校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号召全校广大研究生师生:
一、积极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二、自觉行使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对国家安全工作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
三、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当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可拨打12339国家安全举报电话)举报。
四、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国家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间谍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国家安全意识。
五、加强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工作建设,倡导广大师生员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努力成为国家安全的参与者、守护者、传播者和贡献者。
上海大学研究生联合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