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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大学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冬令补助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8/12/07  夏明帅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上级要求和《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上海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单位的认定及公示已结束。现根据各单位反馈的认定结果,参照往年的冬令补助发放情况,分配各单位补助金额。现要求:
一、冬令补助对象
完成2018-2019学年上海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困难认定生”)。
二、各单位分配标准
各单位冬令补助总金额=800×本单位“困难认定生”中“特别困难”人数+400×本单位“困难认定生”中“困难”人数。详见附件一。
三、操作程序
各单位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结合学生表现情况,确定受助者名单、金额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受助名单。请学院填报《研究生冬令困难补助上报名单汇总表》
注意1、冬令受助学生必须在本学年上海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名单中;2、冬令受助金额最低标准每人不少于200元。
四、上报信息要求
2018年12月12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研究生冬令困难补助上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ygb@oa.shu.edu.cn。
12月14日(周五)12:00前将《研究生冬令困难补助上报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A400学生服务中心1-3号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五、发放方式
研究生冬令困难补助将直接发放到受助研究生农行卡上。
希望各单位深入全面地了解同学情况,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这项补助工作,把温暖送到每一位受助研究生的心里。


附件一 《2018年上海大学研究生冬令困难补助分配表》
附件二 《2018年上海大学研究生冬令困难补助上报名单汇总表》(见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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